一、综合科负责合同条款的审核,工程管理科或维修工程管理科予以必要的配合。
二、对于审计处确定的跟踪审计项目,综合科应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送项目跟踪审计组审核。
三、综合科在签订合同前的洽商取得一致意见的基础上,组织编制和审核合同文本。
四、合同条款审核的主要内容:
(一)合同格式是否符合规定和项目的实际需要;
(二)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合同主要条款是否列入合同;
(三)投标文件列出的所有承诺是否列入合同;
(四)签订合同前的洽商过程中,中标单位的所有承诺是否列入合同;
(五)其他需要列入合同的重要事项是否列入合同。
五、分管投资管理的副处长负责对综合科的审核结果进行复核。
六、签订合同过程中出现影响合同签订的分歧意见,分管投资管理的副处长应及时按规定履行报告程序,将处理意见向处长报告,并按经批准的处理意见执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