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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建处建设项目投标入围单位确定办法
作者:jjc     访问量:510 发布时间:2017-06-01


一、按照校财字[2014]24号文件的规定,对于标的额20万元以下的需招标项目,由基建类工作小组负责受理、安排组织考察、招标、定标、签订协议(或合同)等。

二、工作小组根据工程项目情况,确定采用委托代理招标、网上发布公告招标和邀请招标的招标形式。

三、委托代理招标项目按招标公告及预审文件要求确定入围单位。

四、网上招标在规定的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,综合科负责审查报名单位资料,记录审查情况。审核结果报分管投资管理的副处长、处长。

五、邀请招标从以往中标单位和经考察符合要求的单位中择优录取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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