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建处部门职责 一、协同有关部门编制年度基建计划,并按分工负责组织实施。 二、协助完成基建项目项目建议书、可行性研究报告、初步设计等的编制工作。 三、负责基建项目设计及向地方政府职能部门的报审工作。 四、配合有关部门完成基建项目的勘察、设计、监理、施工工程及其所属的分项工程的招标组织协调工作。 五、负责基建项目的质量、安全、投资、进度等管理工作。 六、负责组织实施旧房拆除和大修改造工作。 七、负责基建项目的竣工备案、保修工作,会同有关部门完成验收、移交工作。 八、配合有关部门对基建项目各阶段进行审计。 九、配合有关部门对基建项目档案资料进行整理和归档。 十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。 |